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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繁昌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急诊住院、意外伤害住院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11-28 10:34 点击次数:

繁人社[2011]38

 

各定点医疗机构、各相关单位:

现将《繁昌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急诊住院、意外伤害住院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繁昌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

急诊住院、意外伤害住院管理规定

 

加强城镇职医疗险参保人员转外就、急住院、意外害住院的管理,保障医疗险规行,确保基金合理使用,根据市人力源和社保障局、市政局、市生局《于印湖市城镇职医疗险参保人员转外就、急住院、意外害住院管理定〉的通知》(人社秘 [2010]348)等有关规定,合我县实际就我镇职医疗险参保人员转外就、急住院、意外害住院管理作如下定:

一、转外就管理

(一)保人因患危重疑疾病,受本定点医疗构医疗设备件限制,外就的,由本以上定点医疗县级专院副主任以上医师提出外意院限于相应专科疾病的转诊),并填写《繁昌镇职外住院治申表》。科主任确认签字,医疗险办公室核登,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同意,报县医经办核准后,方可外就

(二)保患者外就医疗是三以上公立医疗院目的地原上限于湖市、合肥市、南京市、上海市和北京市。危重病人可先转诊,但必5工作日内补办,接诊医院相疾病的诊疗水平必高于本县医保定点医疗保患者外只能根据病情选择一所院就,一次转诊有效期3月,超3月或重的,需要重新转诊。因件限制,无法收治或收治后无法继续的,由原院提供院的相关证明可以再次院。再次入的院必地三以上公立院或其下分院以及二甲等以上院。

瘤、移植患者后需继续放化复诊的,由院提供后方案,其转诊的有效期可延至一年。

(三)保患者往三以上公立医疗,未外手理手3月就的,患者本人或代理人可于出院后15提出申详细说明未外手的原因及医疗经过等情提供地就的相材料,经县医经办构进核批准,可外就

二、急诊、意外害住院管理

(一)保人因病情需急住院治疗时,所住院必医疗定点医疗保人员应在急出院后15,持就诊门诊、急诊证明及出院小等相材料到县医经办构办理急诊认定手

(二)保人因无任人意外害住院治的,出院后15 ,持就诊门诊、急诊证明、出院小人意外害情况说明、目明等相出具的有效明,到县医经办构办理意外定手

三、相关医疗待遇及

(一)保人员转外住院、急住院、意外害住院等,于基本医疗围内的,人先按以下比例先自付后,再按我同等级医报销比例报销

1保人因病情需要往外地三以上公立医疗的住院医疗费用,人先自付10%

2保人非病情需要,人要求往外地三以上公立医疗的住院医疗费用,人先自付15%

3保人外就经审核后外的住院医疗费用,人先自付20%

4保人住院或无任人意外害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审核确定符合急或无任人意外害住院的医疗费用,人先自付15%

(二)未按本通知相关条外手的、经审核后不能为视外治的、经审核确定不符合急住院件的、有任或有任人的意外生的医疗费用,医疗基金不予支付。

(三)门诊慢性病外就医疗费用,按照住院外有关规报销地人住院和门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在本人医疗的,人先自付10%外就的,按照住院外有关规报销

(四)保人员转外就、急住院、意外害住院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或其付。出院后,持《繁昌镇职外住院治申表》、、卡、急、住院病票、加盖就诊医院相科室印章的用明细清单置材料、出院小、急诊认定、意外定相材料,到县医经办报销

四、其他

(一)定点医疗要切加强对参保人员转外就、急住院、意外害住院工作的管理,认真执行我管理定,格控制转诊率。

(二)本定由人力源和社保障部门负责

(三)本定自201141日起施。原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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