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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就业促进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的意见》(皖发〔2009〕7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就业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民生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城乡就业扶持机制,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引导全民自主创业。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促进城乡劳动者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服务,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稳定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困难企业稳定就业计划,加大失业监测和调控力度,稳定职工队伍,对新出现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包括“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农户”),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做到动态为零。 (二)大力创建创业型县。营造全民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园(街)建设,完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创业扶持工作机制,以创业带动就业。2010年,新建农民工创业园(街)1个,创建2个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和8个充分转移就业村。 (三)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扩大贷款范围,增强担保基金功能,探索建立“小额贷款+信用社区+创业培训”运行模式。加快创建信用社区。2010年,全县计划新增小额担保贷款2000万元,其中个人贷款500万元;创建2个信用社区。 (四)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实施“春风行动”计划、“2010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加大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力度。组织开展农民工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就业岗位对接活动,开展劳务协作和劳务对接,扩大转移就业规模。2010年,通过各类招聘会、对接会等形式,提供就业岗位1万个。 (五)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对新增劳动力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和创业培训制度,完善职业培训补贴与职业技能鉴定、促进技能培训与就业效果相挂钩的工作机制。 (六)夯实就业保障服务基础。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推进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平台“三基’建设,各级就业平台协理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0%以上;完善就业信息网络,力争上半年实现市、县、镇、村(社区)就业信息四级联网;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为城乡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落实目标责任。 (三)加强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就业政策,营造自主择业、帮扶就业、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活力,不断优化创业环境。 (四)严格督查。建立完善监督举报机制,重点督查就业扶持政策执行情况;对扶持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严格按照《安徽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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